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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兼任调解员 不打官司化纠纷
2019-10-23 07:43:09   
2019-10-23 07:43:09    来源:宁夏日报


闫婕昀在工作中。(图片由受访者本人提供)

  “律师广泛参与到调解工作中,有利于减轻司法部门的压力,达成的协议或者合议,当事人履约率高,可以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,避免使其再次转入诉讼程序。”10月21日,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婕昀说。

  2016年4月18日,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聘请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人民调解员,到金凤区交警一大队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工作。3年来,闫婕昀共接待当事人8000余人,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1500余件,调解成功的案件有600件,提供帮助、代写文书300余件。2018年,大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在自治区高院、自治区检察院、自治区妇联、银川市中院、银川市公安局、银川市总工会、兴庆区法院、西夏区法院、兴庆区检察院、金凤区法律援助中心、律师维权服务中心等11个单位参与调解工作,调解法律案件260件。

  “今年9月17日,我们又和兴庆区法院月牙湖法庭签约律师服务窗口项目,把律师引入案件庭前调解、诉中调解、庭后答疑,可以帮助纠纷案件的合理分流和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,缓解法院有限的司法资源与持续增长的诉讼案件数量之间的矛盾。”闫婕昀说。

  2018年12月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,双方经过几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申请调解。调解员闫婕昀通过数轮调解,双方都有所让步,就在马上出具调解协议书的时候,双方又因为履行方式、期限未能达成一致,调解再一次陷入僵局,当事人当场放弃调解选择第二天提起复议。眼看着即将化解的矛盾又回到了原点,闫婕昀觉得特别可惜,不想就这么放弃了,她又耐心多方沟通,最终通过调解圆满解决了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。

  “参与调解是律师工作的重要内容,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、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,健全完善律师调解制度,推动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。”闫婕昀说:“律师作为人民调解员,既方便了群众,又节约了国家司法资源。”(记者  智 慧)

【编辑】:石卿
【责任编辑】:秦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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